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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入基层

时间:2012-12-05 来源:老表网点击: 409次

2001年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目前,“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也全国第12个法制宣传日,又适逢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把握时机,认真筹划好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2月4日,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在某建筑工地向农民工讲解法律援助等方面知识。







        全国法制宣传日,市司法局深入社区、建筑工地开展“关爱农民工、法律援助在行动”普法活动,向农民工宣传讲解法律援助相关知识及赠送普法书籍资料,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和法律观念。

来源:新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