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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取消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时间:2013-08-12 来源:老表网点击: 274次

从8月1日起,我市取消1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了2个免征收费项目,收回档案部门3个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涉及到工业和信息化、水利等7个市直部门。


  据悉,这10个项目分别是: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无线电设备检测费;水利部门的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设施补偿费;工商部门的企业年度检验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制造和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费、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费、计量授权证书费、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费;林业部门的绿化费、林地补偿费;档案部门的利用档案收费。另外,2个免征收费项目分别是:农业部门的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和林业部门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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