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4年秋季新学年开始,我省各市、县(区)必须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意见》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同时,以免费入学为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地方设立的教育基金会等也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捐资款。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按学区就近免试入学。
根据《意见》,各地要认真清理各种形式的特长招生政策,全面取消特长招生。禁止以外语特长、体育艺术特长、少年班等名义选拔或变相选拔招收特长生。
转载自其他网站